观点网讯:2月27日,保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向一名小股东提供贷款。
公告显示,持有51%股权的保利地产间接非全资子公司深圳宝卓(贷款人)与惠州宝智(借款人)、深圳招商(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协议内容为深圳宝卓同意分别向惠州宝智及深圳招商发放贷款约人民币9.37亿元及人民币9亿元。
此外,保利地产的另一间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深圳解宝(贷款人)与惠州解宝(借款人)及深圳招商(借款人)签署另一份贷款协议。协议内容为深圳解宝同意分别向惠州解宝和深圳商户发放贷款约1.04亿元和1亿元。
据悉,深圳宝卓向深圳招商和惠州宝智提供的贷款,与深圳招商和惠州宝卓在深圳宝卓的股权成正比;深圳解宝向深圳招商及惠州解宝提供的贷款与深圳招商及惠州解宝在深圳解宝的股权成比例。
上述两笔借款条款相同,均为无抵押、无息且最长借款期限不超过10年,自出借人实际出借资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