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武穴段航道
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
检察官办案现场
黄冈新视窗网(通讯员赵兆)武穴地处黄金水道--长江的中游,位于武汉下游、九江上游,是湖北长江经济走廊建设和边缘发展战略的重点倾斜地区,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年以来,武穴市检察院依据省、市院部署,结合地域特点,深入推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重拳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并充分发挥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打出组合拳,努力为保护黄金水道、打造生态武穴贡献检察力量。
打击:对破坏长江生态的违法行为依法快速从严打击
“被告人方某某、朱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长江禁渔期内,使用电捕鱼的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罪名成立。……”随着法官的宣判,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指控二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名成立,两被告人均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3月31日,方某某、朱某某驾驶小快艇,利用逆变器将电瓶低电压转换成高电压在长江武穴三利水厂水域捕鱼,在捕鱼过程中被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民警及武穴市渔政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查获。2017年2月15日,武穴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3月9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自“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开展以来,该院坚持“行动要快,力度要大”的原则,实行“重点打击、综合整治、修复补偿”一体化检察模式,依法采取快捕、快诉,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对污染水环境、破坏长江生态的违法行为快捕快诉。同时,该院注重探索与长江航运公安、环保、水利等部门形成长效的信息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机制,注重对刑事司法协作,联合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元月至今,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建议2件,共批捕、公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7件12人。
监督:将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行政执法行为作为监督重点
2017年3月,群众反映武穴市水产局违法办理武穴市大金镇杨林汊湖水产养殖证,武穴市检察院掌握案件线索迅速后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法规、走访座谈,发现杨林汊湖养殖珍珠给当地水域造成极大污染,且为终止杨林汊湖水产养殖合同造成国家损失167万元。该污染和国家损失的造成,与杨某某、鲁某违规审批致使违法养殖行为继续延续有直接因果关系。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鲁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批蒋某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明显违反规定审核、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且对蒋某珍珠养殖活动长期不进行有效监管,不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蒋某长期从事大面积珍珠养殖活动造成杨林汊湖及周边环境被严重污染,蒋某珍珠养殖设备直至2017年才全部搬迁、拆除完毕,造成国家损失167万元。杨某某、鲁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之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2017年4月25日、26日,武穴市检察院分别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鲁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之中。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整合反贪、反渎、民行、侦监、控申、预防等监督资源,针对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行政执法机关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行政执法行为设定为监督重点,将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尽责、民行调查、移交职务犯罪线索等作为主要监督手段,形成“大监督、大服务”工作格局。元月至今,该院职务犯罪侦查部查办涉及专项行动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职务犯罪预防调查1次,综合检察部受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信访情况案件1件。
同时,该院还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契机,积极与公安、环保、水利等部门沟通衔接,借助“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积极梳理和排查监督线索,重点监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元月至今,累计检查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案件900余件,从中发现了一大批案件线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件,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3件,侦查活动监督1件。
预防:上门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共抓大保护”良好氛围
“企业一定要合法经营,不能只光顾着赚钱不管生态环境,你们企业因为生产过程的漏洞,现在已经导致了这座水库淤塞,库容面积明显减少,建议你们迅速拿出整改方案尽快恢复水库生态原貌。环保站、水利站等执法单位要加强督促整改,办事处和村委会要督促协调好相关事项,一定要让这座水库尽快恢复原貌。”2017年5月18日,武穴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松青带领自侦、民行等部门负责人,先后走访了大法寺镇武穴市长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田镇办事处武穴市民本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申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细致查看企业生产车间和相关环保工程项目,听取企业负责人对生产经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情况的介绍,深入车间、厂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当得知申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因洗砂产生的废水、废渣直接排到企业临近的水库中后,刘松青检察长到实地进行了查看并现场说法。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深入学校、企业、沿江农村、社区、工业园区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生态环境、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认知度和知晓度。同时针对武穴境内长江段及河流、水库、湖泊周围可能发生排污的企业主动上门开展法治教育,截至目前,共召开座谈会9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达25次,开展生态环境法治教育3次,通过“服务+监督”的服务企业模式让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