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所十四年:“在看守所上班”的检察干警张锦友

2019-06-03      来源:武穴房产网   浏览次数: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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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张锦友照片2.jpg


  武穴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张锦友照片2


  黄冈新视窗网消息(通讯员 郭焰)在武穴市检察院有一位叫张锦友的检察干警,他很容易被人遗忘,因为他一个人在偏远的郊区已经默默无闻驻所了14个年头。当我知道这个数字时,顿时心生敬畏,14年的坚守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当我第一天来到武穴检察院驻武穴看守所检察室的时候,张锦友在门外热情地接待了我,当和他一起走到监室门口,他渐渐放慢了脚步,开始巡查。这样的巡查、这样的节奏,他已经十分适应。作为一名驻所检察室的检察干警,他每天早上7:30参与看所守民警对在押人员的点名、然后巡查监所、与在押人员谈心聊天、及时了解民警看管情况和在押人员思想稳定情况,回到办公室后认真填写检察日志、台账报表、审查留所人员档案及相关法律文书等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兢兢业业,忘我付出。因为爱岗敬业,张锦友连续多年被武穴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张锦友指着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荣誉牌匾对我说:“这是最高检给我们武穴驻所检察室颁发的荣誉,跟条件好的看守所相比,我们硬件条件相对较差,但我们能跟他们比管理、比监督、比工作,这就是我们的优势。”张锦友接着向我介绍目前武穴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完成了“两网一线”建设,实现了监管单位的所有视频与检察机关实时共享、储存,在监管场所,罪犯的劳动、生活场所实现全程视频监控。随后他还带我参观了驻所监控联网系统办公间,通过监控视频播放,在押人员在监管场所的生活现状一目了然,这样就能够更好的监管暴力犯罪人员,防止“牢头狱霸”行为的发生。


  除了“横眉冷对”违法者,驻所检察干警还要“俯首”为犯人“维权”。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份子虽然是可恨的,法律也会予以制裁,但作为在押人员,他们也应该得到应有的保障,获得人道待遇。关心在押人员的饮食起居、身心健康也是张锦友这位驻所检察干警的职责之一。定期检查食堂卫生、饭菜质量,杜绝变质食材的使用,保证在押人员能吃到新鲜、健康的食物。发现在押人员稍微有个头痛脑热的就及时安排医生进行问诊。对一些情绪波动比较大,精神恍惚的在押人员进行谈心谈话,稳定其情绪,疏导其身心。这些琐碎的工作事务让张锦友练就了一身“本领”,也赋予了他极大的耐心、细心和责任心。一人分饰多角,相对于在押人员既是执法监督者,又是生活管家、心理医生、人生导师。


  在黄冈市,张锦友大胆创新工作模式,是首批为在押人员办理控告举报案件的驻所检察干警,为此受到了黄冈市院监所处领导的高度赞赏。


  我在整理案卷中发现,仅2014年一年,张锦友就收到在押人员对执法人员的控告举报多达73余件,他耐心的倾听在押人员的叙述,仔细核查案件,竭尽所能的维护在押人员应该享有的权利。在他的叙述中,有一件小事很让我感动。


  有一位叫王某的在押人员于2014年5月23日因涉嫌犯罪被逮捕,未起诉之前关押在武穴看守所,张锦友找他例行谈话时,王某说自己随身携带的东西不是赃物,是自己个人物品,其中包括一部黑色G030手机、一部金色直板苹果5S手机、一块手表、一张机动车驾驶证、一张银行卡、一张居民身份证,被有关部门扣押,未办理合法手续。张锦友核查此事后立即报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即向有关部门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随后有关部门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给扣押的物品办理了合法的手续,填写了签收单,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在押人员留存。最后王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被押往鄂东监狱。临走前,王某不方便将物品交给家属,便对张锦友说想让他帮忙保存,张锦友欣然答应了,没想到一存就是三年。2017年5月24日的一天,张锦友接到了王某的电话,王某说自己昨天刚出狱了,问自己当时被扣押的东西还在不在,他说东西还在的,你有时间过来拿走。当王某在张锦友的办公室看到自己熟悉的物品,并且完好无损时,他感动不已,激动的握着他的手说:“张科长,真不知道如何感谢您。”张锦友笑着说:“感谢就不用了,真要感谢的话,以后就改过自新,好好做人,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张锦友告诉我,当物品交到王某的手上时,他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就像自己完成了一件使命。


  这位热爱工作的执法者,忠于职守,公正廉明,为我们检察新人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在他的身上我感受到了检察人应该有的精神、应该有的情怀——秉公执法、维护正义,着眼于小事,用心于小处,专注于细微,灌注着爱岗敬业的赤诚之心,追逐着我们的检察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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