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网消息6月28日,圣伊尹发布公告,宣布法院裁决接受公司重组,并发出公司股票持续摘牌的风险警告。
根据公告,由于本公司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上市公司股东应占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3.2.1 (1)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23日起被视为“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伊尹”改为“*”
目前,由于申请人的公司重组申请已被法院受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1)项,自2020年6月29日起,公司股票将继续面临退市风险。股票的缩写仍然是“*圣伊尹”,股票价格的每日限价仍然是5%。
公司进入重组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存在因重组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布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 (XXIII)条,公司的股票将面临被终止的风险。
同时,2019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债权人申请重组即时公告》,公告了申请人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偿付能力为由,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重组。
2020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申请人的公司重整申请。裁决的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认为,中安公司对有限公司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有权申请对有限公司进行重组..伊尹股份有限公司虽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但资金严重不足,长期经营亏损,明显缺乏偿付能力,有重组的理由。同时,伊尹有限公司具有重组的可能性,符合重组条件。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浙江中安安装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伊尹有限公司提出的重组申请..这项裁决将从现在开始生效。